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取电系统设备(包安装)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09-6-23 点击:3006

1.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集装箱龙门起重机供电系统及相关服务
2.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投标人名称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的购标登记表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投标权转让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接受。
2)投标人近4年承担过至少3项单项工程合同额700万元以上的码头机电设备安装项目,项目质量合格。(须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需提供最近5年机电工程项目的业绩,要求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验收合格的项目。(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包括客户名称和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时间、规模、金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的业绩清单所列业绩被证实存在不真实的情况,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废标处理)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近3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携带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2009年6月19日起至2009年6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180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
国内邮购者应将标书款及快递费用人民币10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帐号: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东山行44030501040007055,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凭邮购者传真的汇款单(请注明招标编号)用航空快递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当责任。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7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09年7月21日早上9:30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电话:862087768198
传真:862087673286
5.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15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9年7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或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保证金的使用将按第二章第19条规定执行。
6.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电话:862087768198
传真:862087673286
联系人:黄伟俊、曾洁莹、李海津
业主: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龙穴岛海港大道
电话:(8620)34660642
传真:(8620)34660620
联系人:黄炳林